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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智能家居的設計有原則嗎?

    * 來源: 嗨十年 * 作者: 智能家居十年 * 發表時間: 2018-11-29 16:08:54 * 瀏覽: 148

     

    從維修案例說起。


    一個使用了半年的客戶,電話要求維修,發現的問題是插座不能正常供電。問清情況后發現:這個插座是落地燈的專用插座,它被連接到了智能系統的調光模塊上。由于該區域沒有其它輔助光源,這個落地燈就被作為“電視場景”里的輔助光源,因此需要具有調光功能,以符合看電視的低亮度要求。在該項目的實施過程中,還在這個插座上特別標明“落地燈專用”。但依然被不知情的保姆插上了吸塵器,結果就是報修。


    在第二次保修時,與客戶溝通后,放棄了落地燈的調光功能,恢復了落地燈的單獨控制和插座的原始功能。


     


    可視對講,幾乎已經成為別墅住宅的基本功能。而在智能家居的設計中,常常被要求在對講室內機的屏幕上加入智能系統的控制元素,甚至不惜更換整套對講系統,放棄與小區的出入管理聯動。我個人對于此功能是反對的,起碼是不推薦的。原因就在于,站在墻邊的操作,必須簡單再簡單,簡單到一鍵完成為最佳。如果需要菜單式的操作(如同手機一樣),應該坐穩了或躺下了再操作,才更符合人性化的要求。


    但是一方面,或許是客戶參觀的樣板間太多,被墻面的一塊高大上的大屏“洗腦”了,另一方面,對講產品廠家也在開發商的“要求”下,在其高端產品中加入“智能”。因此,在可視對講的屏幕中,實現智能家居的控制已經被客戶一定程度上認可了,或許是為了炫耀吧,至于用與不用另當別論。


    此類產品著實不敢恭維,起碼在穩定性上不如已經規模化生產并使用多年的常規產品。誤操作更是在所難免,尤其是使用者大多是經常被更換的保姆。提出維修要求的頻次之高及此類原因造成的售后服務困擾,已經不得不讓人“頭疼”了。但追問其智能控制的功能是否真的有用,回答經常是:沒用過或不會用。


     


    由此,讓我們不得不反思,智能家居到底應該怎么做才真的智能!產品暫且放到一邊,作為集成商,我們該從反省自己的設計開始。


    在《設計心理學》中,唐納德·諾曼說:在人和設計之間,人是不會錯的,錯的只有設計。并提出了四項設計標準,分別是:示能、約束、映射和反饋。那么我們的設計是否符合人性化標準呢?不妨依照唐納德·諾曼提出的標準來自問一下。在應用了我們設計的智能家居之后,客戶的操作需要“說明書”嗎?客戶會產生誤操作嗎?我們的設計符合約定俗成的大眾操作習慣嗎?操作的結果有及時的反饋嗎?


    在操作層面上,智能家居的設計目標就是簡單。因此,不用學不用記拿起來就會用,不存在誤操作的可能,人機介面不違背操作人的慣性邏輯,只要操作了,就會提示正確與否——這才是靠譜的設計。


     


    回看上面兩個案例,我們的設計不但沒有遵從這些設計原則,而且幾乎背道而馳了。為了光的舒適體驗,放棄了插座原有的作用;為了炫耀,為了增加可能會需要的操作途徑,而產生了操作困擾。這樣看來,為了“看起來的智能”而放棄原有的基本功能,雖然能給生活帶來些許視覺上的“舒適”和“簡單”,同時也會造成了本不該有的“麻煩”,其實是反智能的。


    因此,我們不能因為智能而智能,不能因為“先進的功能”而放棄基本的功能,不能因為一些人的便利給另一些人的制造麻煩,更不能因為眼前的利益,給未來挖坑。即使再智能,放棄使用已經認定的不穩定產品也是設計原則之一。設計本身就是一項“繁重”的腦力勞動,用左顧右盼、瞻前顧后、體貼入微這幾個詞來形容絕不過分。然而,既然選擇了“集成設計”這個職業,就應該把繁瑣留給自己的設計過程,把簡單送給客戶的使用過程。但是這種潤物細無聲的定制,恐怕客戶不易感受得到,反而出現問題后的快速服務環節,更容易得到贊揚。這或許也是我們收不到設計費的原因之一吧!


     


    總之,智能家居的集成是應用技術,可能失敗,可能被失敗。只有從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,才能提高能力和水平,否則,無論產品再先進,客戶再需要,連接的設計都可能非定制,都可能反人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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